硬塞38人!拖拉机:有没有考虑我的感受?
信息发布者:李永斌 2020-11-09 20:55:20 来源:砚山融媒 转载
11月3日下午
砚山县公安局交警二大队
查获一起
无证且违法载38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及时消除了事故隐患
当天,砚山县稼依镇杨某某无证驾驶无号牌拖拉机由砚山县稼依镇某菜场驶往小石桥下寨,18时04分,行驶至老新线K5+500M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杨某某不但无证驾驶无号牌中小型拖拉机,货箱内还违法载人,经现场清点竟然多达38人。据杨某某供述:其和拖拉机上的乘坐人员是同一菜场的雇工,下班后,置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于脑后,心存侥幸驾驶拖拉机顺便搭载工友一同回家。
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扣留了杨某某驾驶的拖拉机,下一步将依法对其作出从严从重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五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在允许拖拉机通行的道路上,拖拉机可以从事货运,但是不得用于载人。
无论驾驶人还是乘车人,都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得无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拖拉机不得载人,不乘坐拖拉机,千万不要罔顾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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