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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砚山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0682元
据国家统计局文山调查队反馈,2018年砚山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682元,增长9.5%,增幅高于全省9.2%的0.3个百分点,增速居全州8县(市)第二。
近年来,在中央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砚山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积极适应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经过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艰苦努力,全县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经济全面发展、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社会事业不断进步、群众收入水平逐年提高,发展动力不断增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群众收入水平逐年提高,脱贫攻坚取得显著成效。
作者:胡衡
来源:文山新闻网 制作:杨朝仙 编辑:唐玉美 责编:王 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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