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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山州这片土地要拍卖!

    信息发布者:李永斌
    2018-07-28 22:21:46   转载

    (土地出让-拍卖公告)砚山县323国道旁(砚兴路)北面SCL2018-3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有地使用权规定》等规定,经砚山县人民政府以砚政复〔2018〕282号文件批准,受砚山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将在云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采用公开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SCL2018—3

    宗地面积:

    3.3435公顷

    建筑密度(%)

    ≤35

    容积率

    1.0≤容积率≤3.5

    绿化率(%)

    ≥35

    建筑高度(m)

    高层建筑必须上报县规委会并且征求机场管理部门意见

    住宅用地容积率

    须≥1.0

    宗地坐落:

    砚山县江那镇嘉禾社区大克底村小组(砚山县323国道旁〔砚兴路〕北面)

    土地用途

    商住用地(其中:居住用地70%;商业用地30%)

    出让年限

    住宅用地70年 商服用地40年

    土地出让起始价格

    4804.6095万元人民币

    增价幅度

    20万元人民币/次

    竞买保证金

    2402万元人民币

    宗地四至界线:东至本宗地权属界线临安平路,南至本宗地权属界线临SCL2018—4号宗地,西至本宗地权属界线临G323,北至本宗地权属界线临砚康路。

    土地开发使用条件

    受让人必须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开、竣工时间进行开、竣工。

    拍卖时间:2018年8月15日上午9:00

    二、报名资格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报名参加竞买,申请人只可以单独申请报名竞买,不得联合报名竞买。

    凡是未按照规定时间缴清土地出让金的,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有关违约责任条款进行处理,列入黑名单限制其参与新的土地出让交易竞买活动。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但最高应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四、报名方式及办法: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未通过报名的意向竞买人不能参与竞买);

    网络报名:竞买人登录云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www.wsggzyxx.gov.cn/tdcr-web/)进行网络报名,竞买人须使用数字(CA)证书登录系统平台并按要求上传资格材料(公司需上传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等扫描件;自然人需上传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等扫描件,没有数字(CA)证书的竞买人,可至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云南省内其他地区办理的云南CA数字证书全省通用。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竞买人可于2018年7月26日8:00时至2018年8月14日17:30,登录云南省土地使用权交易系统免费下载出让文件。

    六、拍卖时间、地点及竞价方式

    1、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采用限时竞价方式进行,竞价限时150分钟,时间为2018年8月15日上午9:00至11:30分。

    2、报名成功的竞买人须在规定时限内登录云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www.wsggzyxx.gov.cn/tdcr-web/)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价。

    3、竞买人应预先准备好网络竞价相关软硬件环境(电脑、宽带网络等),在规定时限内准时网络竞价,若因竞买人自身原因(数字证书遗失、电脑故障、宽带网络故障、所在地区停电等),造成无法准时登陆系统进行网上竞价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4、在竞价时限内,因竞价系统故障导致网络竞价无法进行的,作流拍处理。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采用总价竞拍增价拍卖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设有保留底价,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或者报价未达到保留底价的,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成交,拍卖活动终止。

    3、竞价活动结束后,竞得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报名资质材料(原件)、竞买保证金缴款情况等资料到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进行现场审查,审查通过的,当场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竞得人资格,退还其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出让人可择期另行开展拍卖活动或顺延下一出价高的竞买人为竞得人并开展资料审查等有关工作。

    八、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肆佰零贰万元整(¥:2402万元),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4日16:00分前,以转账方式缴纳至以下账户,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竞买报名人名称一致,以到账时间为准:

    开户名称: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开户账号:24072501040003709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砚山砚华支行

    联系电话:0876-3132638

    竞买人须在指定时限内按时缴纳竞买保证金,未按时缴纳保证金的竞买人,不得参加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竞价活动,未经允许擅自参与竞价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该宗地出让价款不含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竞得人需到砚山县国土资源局按实际发生进行结算并另行支付。

    十、办理数字(CA)证书联系电话、地址及激活方式

    1、办理数字(CA)证书联系人:孙志平

    电话:0876—2152881

    地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

    2、激活证书

    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后须到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驻文山办事处(地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12室,电话0876-2189885)激活账号。

    十一、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

    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联系地址:砚山县砚华东路84号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876-3132638

    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18年7月25日

    来源: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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