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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集资案高发,公安部提醒这十类“理财”千万别上当!

    信息发布者:李永斌
    2018-06-05 22:59:59   转载

    所谓的慈善互助项目、金融创新投资平台,或者“消费返利”商城,您周围有几人参与?有无意识到这可能就是非法集资乃至赤裸裸的集资诈骗?


    23日,在银保监会举行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上,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杨玉柱表示,当前我国非法集资案件数量、涉案金额继续下降,但总体形势依然严峻,呈现大要案高发、手段花样翻新,认定难度加大等特点,公众必加强警惕。



    当下非法集资有哪些特点?


    银保监会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杨玉柱表示,当前非法集资形势有新的变化。


    案件继续“双降”,但总体形势严峻

    据统计:


    2017年全国新发涉嫌非法集资案件5052起,涉案金额1795.5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8%、28.5%;


    2018年1-3月,新发非法集资案件1037起,涉案金额269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6.5%和42.3%,继续保持“双降”态势。


    但案件总量仍在高位运行,参与集资人数持续上升,跨省案件持续多发,涉及多个省份乃至全国的重特大案件仍时有发生,总体形势依然严峻。


    发案“遍地开花”,大要案高发频发


    当前,全国非法集资新发案件几乎遍布所有行业,呈现“遍地开花”的特点,投融资类中介机构、互联网金融平台、房地产、农业等重点行业案件持续高发。



    大量民间投融资机构、互联网平台等非持牌机构违法违规从事集资融资活动,发案数占总量的30%以上。


    案件集中于东部沿海地区和中西部人口大省,但中小城市、城乡结合地区、农村地区案件也在逐渐增多,潜在风险不容忽视。


    手段花样翻新,认定难度加大


    一些不法分子层层包装设计所谓的项目和产品,以当下“热门名词”“热点概念”炒作,诱惑社会公众投入资金。


    一些无商品、无实体、打着“虚拟任务”名头的案件陆续出现,许多非法集资借助互联网平台,近期还出现了完全借助微信群等开展非法集资等行为,隐蔽性强、风险传染快,风险不容忽视。


    此外,非法集资与传销、诈骗等犯罪相互交织特征在一些领域和地区更加突出,农村地区非法集资“口口相传”“熟人拉熟人”现象明显,这些都给防范和打击工作带来更大困难。



    公安机关提醒:警惕这些“理财”项目!


    公安部有关人士介绍称,2017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非法集资案件8600余起,发案数呈现高位运行态势。重特大案件多发,2017年涉案金额超亿元的案件达50起,且动辄数十亿、上百亿元,造成的经济损失巨大。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资”、“理财”项目,务必警惕:


    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等为幌子的;


    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的;


    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以“扶贫”“慈善”“互助”等为幌子的;


    在街头、商超发放广告的;


    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天上不会掉馅饼,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选择正规渠道投资理财,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来源:人民网

    编辑:唐玉美   

    责编:王   来

    (以上消息属砚山县广播电视台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和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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